关于开展2026年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17日信息来源:科普部 字体:

各有关市级部门,各市级学会,各区、县(市)科协、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社发局)、团委,西湖风景名胜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新修订版)和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夯实基层科普阵地建设,健全社会化协同科普工作体系,全面构建全域联动、资源共享的大科普发展格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2026 年修订)》(附件1),决定开展2026 年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一)坚持自主自愿。严格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基地主体自主申报,所在区、县(市)科协初审并择优推荐,市科协按规定牵头审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注重工作实绩。重点考察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主动性、资源保障、人员队伍及运行机制。已获区、县(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或历年来科普工作实绩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三)突出科普惠民。按照“打造15 分钟科普生态圈”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科普阵地的科学布局,突出科技为民、科普惠民,推广体验式、互动式科普活动,提升科普的可达性与覆盖面。

二、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依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旅游、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机构和场所。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科普工作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2.鼓励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和“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前沿科技领域相关单位,大科学装置、大科学计划、研究院等具有前沿科学启示和普及教育优势的科研机构和科创平台申报。

3.符合《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2026 年修订)》《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与服务规范》(下载链接:https://www.hkx.org.cn/index/cskp/13753.html)关于申报条件的规定。

三、认定流程

科普教育基地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科普的重要载体,是科普阵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提升推荐质量,确保科普实绩,按时按要求提交推荐材料。经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等五家单位联合组织认定后,向社会发文公布。

(一)申报材料报送。

各地和有关部门汇总并审核本辖区拟推荐基地的申报材料,形成推荐排名,于2026 年7 月5 日前将推荐函及审核汇总的推荐材料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函(含推荐排名);

2.拟推荐基地申报表(附件2);

3.佐证材料;

4.不少于5 张基地核心展示内容图片(JPG 或PNG 格式,标注图片说明);

5.配套视频资源(如有,需为MP4 格式,时长≥3 分钟,清晰度≥720p)。

(二)审核与认定。

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将组织有关—3 —专家组成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小组,根据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适时开展实地核对,提出具体认定意见。经五家单位审议通过后,形成拟认定名单,在市科协官网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认定单位联合发文,并向社会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科协科普部俞黎丽

联系电话:0571-63323350

附件:

1.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2026 年修订)

2.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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