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写在取缔“法轮功”24周年之际
时间:2023年07月17日信息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字体:

这里的“邪”,是指祸国害民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奸”,是指“法轮功”邪教头子、巨奸大滑李洪志。

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写在取缔“法轮功”24周年之际

此人策划、煽动万人围攻中南海的恶性事件,置弟子于罪地,本身却临阵开溜,还对本身的行程大撒其谎,然而那张亲笔填写的出境登记卡出卖了他;

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写在取缔“法轮功”24周年之际

李洪志亲笔填写的出境登记卡

此人编造假生日,硬将本身与佛祖释迦摩尼生扯上关系,假装本身是佛祖转世,哪怕让母亲背负未婚先孕的名声;

此人东剽西窃,抄袭“禅密功”“九宫八卦功”、泰国跳舞的动作拼凑出《转法轮》和五套功法,居然觍颜自夸是什么创始人;

此人没有行医天资,却行使伪气功非法给人治病,靠拍拍打打糊弄人,谋财害命;

此人借着“传功”的名义,大肆骗钱敛财,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共开办所谓培训班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

此人鼓吹练功能消业祛病、延年益寿,要求弟子拒医拒药,造成仅1999年7月“法轮功”被取缔之前,就有1404人因拒医拒药命丧黄泉,成了李洪志“病业”说的殉葬品;

此人胡说大夫看不了病,由于大夫消弭不了“另外空间”的“病业”,只有练他的“法轮功”才能祛病,可他本身和亲人(老婆李瑞和女儿李美歌)却大病小病都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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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住院病历和一叠门诊收据

此人口称“去掉名利情”,可论名,他自封“宇宙主佛”,还找人造假,“拼图成佛”;论利,他非法敛财无数,其家族在美国买下11套房产;论情,他靠骗来的钱把亲人弄到国外,在境外“法轮功”组织中担任要职,占有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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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家族在美国部分房产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随便拿出哪一件,都可证实李洪志是个大奸巨奸。

“法轮功”祸国殃民,早在24年前的1999年7月22日,即被中国当局明令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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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写在取缔“法轮功”24周年之际

就在昔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告示》发布后8天,1999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对罪魁祸首李洪志执行通缉。通缉令称:“李洪志组织和行使‘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张扬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并未经依法申请和允许,组织、策划集会、示威,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运动,涉嫌犯扰乱公共秩序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予以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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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1999年07月30日)

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写在取缔“法轮功”24周年之际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谋财害命,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固,罪大恶极。该邪教组织制造的围攻党政机关、黉舍、媒体的恶性事件有300多起,早就成了人人喊打、必须铲除的社会毒瘤!

毫无疑问,昔时取缔“法轮功”是民心所向,也是天理应然。相干部门顺应民意,为民除害,24年后的今天,仍然值得大赞特赞!

取缔“法轮功”,通缉李洪志,有力地证实了“天不藏奸,民不容邪”。要知道,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倒行逆施,作恶多端,危害伟大,早已激起了民愤。

第一,首先站出来讦发李洪志行骗的是知情者。

早在1994年11月,赵杰民、陈殿武、蒋玉恒、彭锡荣、宋炳辰、郑晖、刘凤才等百人联名,以《讦发江湖骗子李洪志书面材料》(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为题,揭露了李洪志盗拼“功法”,臆造“法轮”,合成“佛像”,雇人编书,谎称“四大功能”;聚敛钱财,偷税漏税;贻害练功者等题目。赵杰民、宋炳辰、刘凤才都是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正是他们的穷追不舍,最终引起了有关方面对“法轮功”社会危害的小心和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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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民等人讦发李洪志行骗的材料目录

第二,质疑者和受害者发出嫌疑和反对“法轮功”的强音。

1996年春,长春市政协委员孙秀娟所在的“一汽”公司有人向她反映“法轮功”的题目,并给她送来《转法轮》。看过后,她感到书中充斥迷信思想,于是对此事做了调研。在这期间,孙秀娟的两位同伙(都是高工)的孩子成为受害者,其中一个时常对着李洪志的所谓“神像”念念有词,甚至因父亲毁了“神像”要跟父亲断绝父女关系。看到这些,1997年1月,孙秀娟联合张蕴等7人向长春市政协提交了《增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当务之急──练“法轮功”热应引起充足正视》的提案,指出《转法轮》等图书“宣传的是封建迷信、伪科学”,“在群众中造成了思想紊乱、产生了不良影响”。1999年1月,孙秀娟再提《关于对练“法轮功”增强管理的建议》提案,指出,“要防止其无穷度膨胀而隐蔽的隐患,如若听之任之,如若放任自流,那么将会引起难以设想的后果……”孙秀娟的努力终于引起了长春市职能部门的正视。

1998年5月31日,山东省东营胜利油田中间医院大夫左郁给《健康文摘报》寄出读者来信,信中描述了李洪志的野心和歪理劣行,直接指出:“李洪志的谈吐举动及他的组织已近‘邪教’之路!”可谓直击命门!作为“法轮功”受害者的亲属邹祺给中间写了一封检举信,通过调查,邹在信中从6个方面论证并“惊人发现原来一向说健身和劝人为善的‘法轮功’根本不是健身气功,而是不折不扣借气功情势传播封建迷信的邪教”,吁请“中间予以正视,尽早取缔”。这又是一个目光如炬、“火眼识邪”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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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祺写给中间向导的检举信

第三,宗教界人士识破“法轮功”邪魔,武断亮剑。

1994年,时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级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的陈星桥居士即与“法轮功”有所接触,还听过李洪志的所谓“讲法”。他很快发现“法轮功”集伪气功和伪佛法于一身,是把气功巫术化的典型。除了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本身的看法外,他还专门研究《转法轮》等书,于1996年9月写出了《还“法轮功”的原本面目──一种新型的民间宗教》,中国佛教协会主理的《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发表了该文。此后,经修改、增补,该文连载于《法音》1998年第3期至第4期上,在佛教界引起较大反响。1998年6月,陈星桥把此前撰写的《佛教“气功”概说》《“法轮功”──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等整顿汇集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并正式出版。引起了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吴立民等人的正视和支撑。另外,长春市一批佛教界人士如释成刚、释正行法师等,较早指出李洪志狂妄凌辱释迦牟尼,揭露李洪志的邪说是“附佛外道”。长春佛教四众弟子,以“长春般若寺般若讲堂四众弟子”的名义,于1996年8月3日、8月17日、8月22日、9月10日,先后在该寺贴出批判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文章:《略论“法轮功”不伦不类》《“法轮功”纯属妖言惑众》《不应让“法轮功”的狂风席卷蔓延》《请看庐山真面目——谈李洪志其人及其“法轮功”》,给予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沉痛一击。

李洪志行使佛教的威望,抄袭佛教语汇,披着佛法的外套,蒙骗世人,以售其奸,宗教界人士识破“法轮功”邪魔举起斩妖剑,这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又恨又怕。

天不藏奸 民不容邪——写在取缔“法轮功”24周年之际

长春佛教人士撰文揭批“法轮功”邪说

另外,媒体理性发声,敲响提防“法轮功”的警钟,也推动了上层取缔“法轮功”的决策。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痛批“法轮功”张扬迷信,诳骗民众,文章在批判李洪志“消业祛病”等谬论后指出,“《转法轮》的出版和流行再一次提示我们,在当前,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此文影响颇大,更多的媒体也对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和害人行径进行揭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揭批“法轮功”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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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发文批判《转法轮》

综上所述,中国当局取缔“法轮功”是驯服民意、呼应民声的贤明之举。“多行不义必自毙”,“法轮功”遭到取缔是自取其祸!

“天不藏奸,民不容邪”!

[ 作者:霜刃  /   编辑:富阳区反邪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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