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邪教家庭化犯罪
时间:2022年06月23日信息来源:不详 字体:

家庭应该是爱、欢乐和笑的殿堂(木村久一《早期教育和天才》)。关于家庭的名言警句有许多,透过这些名言我们感受最多的是家庭的协调、安逸。然而,邪教组织行使一整套歪理邪说,勾引痴迷者抛弃夫妻爱,漠视骨肉情,制造了一幕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分外是5.28山东招远血案后,让人们又一次看到了邪教的横暴,也引起人们对邪教犯罪家庭化题目的关注。笔者结合现实,详细分析邪教犯罪家庭化的特点。

一、 邪教犯罪家庭化的内在因素

(一)家庭成员互相影响。

一是夫妻影响。许多家庭开始只是夫妻一方信邪教,为维系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相影响。或者一方自动,一方被动,渐渐地达到双方共同信仰邪教。彭四民,男,生前家住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自担任法轮功组织“黄陂站站长”后,根据运动必要,他将其妻子刘晓莲带入法轮功,夫妻之间又多了一层“同修”关系。2002年4月1日彭四民终因肺结核病重不接受治疗而去世。2个月之后他的妻子刘晓莲也因同样的病情、同样不接受治疗情形而去世。这对“同修”伉俪抱着他们对法轮功的执着和虔敬,弃下两个女儿脱离了这个世界。

二是怙恃影响后代。怙恃信邪教,他们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后代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分外是未成年后代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拟,他们在怙恃的影响下,信赖邪教的歪理邪说,在其心灵中孕育下邪教的种子。如:重庆永川双石镇的彭世莲,本身的丈夫龙刚就是在本身的婆婆的劝导下,练上“法轮功”。自从练上了“功”,龙刚开始变了,生意不怎么管,天天就是练功、打坐。后来,龙刚因练功走火入魔拉着本身的孩子翻过护栏,跳下了安溪河。后来孩子被救上来,龙刚却死了。可怜龙刚死时只有31岁。

三是后代影响家庭。家庭中后代信邪教从许多案例上来看,都是因为小我身体或生理方面的疾病,为探求身体上或生理上的一种治疗体例,听信了邪教鼓吹的“不打针、不吃药,再难治的病也能根治,练了能祛病保平安,能强身健体”诳骗性极强的歪理,不仅本身练,而且也赓续影响家中的怙恃、兄弟姐妹。如:山东招远邪教案正犯之一张帆,她在高中和大学时曾患烦闷症。大学卒业后,一度失去了人生方向,不知道本身为何而活,想自尽。2007年,张帆在无极县老家无意捡到一本“万能神”书籍《神秘密的作工》,而也正由于这本书,改变了本身和本身家庭。在张帆的游说下,其母陈秀娟、其父张立冬、妹妹张航及弟弟张某成为“万能神教”的成员。

(二)家庭结构不完备。

一是怙恃的仳离或分居。家庭的破裂,生活的孑立,每每给孩子的心灵造成深深的创伤。为探求感情方面的慰藉,他们每每求助于外界。但因为其认知能力、辨别能力、自制能力不强,更容易被邪教组织所行使。

二是父或母一方离世。对于失去父或母的孩子来说,他们精神上痛楚,生活无保障,经济无来源,缺少充足的温暖。如许家庭的孩子每每情绪低落,产生多疑、孤僻、感情冷漠和玩世不恭等生理缺陷,很容易受到邪教的蛊惑,误入邪路。

二、 邪教犯罪家庭化的特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邪教犯罪的袭击力度赓续增大,邪教违法犯罪呈现出“家庭化”的趋势。邪教组织通过亲友圈子,赓续拉人入伙,形成一个个家庭式的邪教组织团伙,团伙成员多以家庭成员为主,制造和散布邪说更加方便,发展和控制成员更加稳定,呈现显明的团伙化和家庭化特性。邪教犯罪家庭化是当前面临的最伤害、最复杂的犯罪征象之一,与其他犯罪相比,邪教犯罪家庭化具有如下特性。

(一)组织精密,内部人员等级分明。许多邪教组织被袭击后,为躲避覆灭的命运,开始改变策略,积极吸取家庭成员加入邪教组织,其组织结构日趋精密,邪教家庭成员每每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各种聚会场所,运动更加诡秘。一方面,政治目的明确。积极对抗当局,且家庭组织内部等级分明,既有向导层,也有工作的详细落实者。另一方面,举措计划精密。家庭成员每次外出一样平常三五成群,打着家庭成员逛街或出游的幌子,“传福音”或拉人入教,其实他们早就制订出尽可能细致的举措预案,对选定的地点、目标、提防手段等进行周到观察,在此基础之上最大限度地保证运动取得成功。

(二)明暗结合,潜在社会危害性大。家庭成员在邪教组织成功的精神控制下,对组织赤胆忠心、惟命是从。家庭组织运动隐秘化、伪装化。为了实现犯罪目的,邪教组织家庭运动越来越隐秘潜伏,常常暗中进行,隐秘筹划;偶然打着商业运动的旗号,以正当情势袒护不可告人的目的,并进行非法的宣传,散布歪理邪说,如许既积累了资金,又强大了组织,但是其预谋犯罪对社会和家庭带来极大的危险。

三、 邪教犯罪家庭化的预防

邪教犯罪受到危险最深的是家庭中的妇女和儿童,面对邪教犯罪家庭化的态势,为了使家庭及妇女和儿童免受邪教的侵害,必须结合邪教犯罪家庭化的基本特性以及当前我国社会的现实情况,增强对家庭邪教犯罪举动的防治,从而切实进步防邪成效。

(一)正视反邪教宣传教育。要增强家庭涉邪教题目的研究,家庭涉邪教题目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不是哪一个单位、组织或者小我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必要当局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消息媒体、黉舍、社区、家庭的共同参与,从而形成反邪教宣传的合力。一是要看重对家庭涉邪教典型案例的运用。发挥以案说法的积极结果,可以采取现身说法、案例说理等体例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让家庭及其成员对邪教及其危害形成直观的熟悉。二是应当积极适应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的现实,加大互联网平台的反邪教宣传力度。同时,在反邪教宣传工作中,也可以积极采用动画、微电影、电视字幕等喜闻乐见的情势进行,从而进步反邪教宣传的现实结果。

(二)增强生理危急干预。分外对一些涉邪家庭,要通过专业人士的走访,了解家庭变故等庞大实际困境,肯定要积极增强生理危急干预,帮助他们理性熟悉和面对困难,指导他们乐观地走出实际困境的阴影,防止其出现困境,再次误入邪教。黉舍要增强生理健康教育和指点,帮助一些涉邪家庭的未成年人形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形成了生理危急,就要及时地进行科学干预和指导,给予充足的关心和鼓励,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通过如许的积极干预,能够有用帮助涉邪家庭的未成年人克服生理压力,战胜当前困难。

(三)阻断涉邪家庭不良人际交往。要正视涉邪教家庭与外界的交流,要组织亲朋挚友进行思想劝阻,组织有经验、有能力、有方法、有耐心的社区干部或自愿者进行生理矫正和生活帮扶,组织已转化人员现身说教。在这临时期,要分外看重涉邪家庭的人际交往情况,帮教人员应当及时变化与涉邪家庭成员的沟通交流体例,防止再次受不良人的负面影响,从而阻断其不良人际交往。

(四)强化刑事责罚震慑效能。我国对于邪教犯罪执行以“教育为主、责罚为辅”的原则,邪教组织也会钻法律漏洞,打着“维权”的幌子对党和当局进行攻击。近年来,我国赓续加大对邪教犯罪题目的立法,完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干规定,不但对引诱、挑唆、诳骗、强迫他人从事邪教运动的,加大了袭击力度,而且也挽救了很多受到教邪裹胁的家庭,使他们离开了邪教组织。对于想要行使法律漏洞,从事邪教犯罪运动从中获利的人,必须严峻袭击,进而起到响应的威慑作用,保障家庭及成员不被行使,有用预防邪教犯罪。

[ 作者:凯风网  /   编辑:富阳反邪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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